阿托品压抑疗法和遮盖疗法在小儿弱视治疗中的效果对比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【摘要】目的:比较阿托品压抑疗法和遮盖疗法治疗小儿弱视的临床疗效。方法:以2014年8月--2016年4月为时间界限,回顾性选择我院收治的86例弱视患儿,根据治疗方式,将其分为2组,设为对照组(n=43)与研究组(n=43)。遮盖疗法治疗对照组患儿,阿托品压抑疗法治疗研究组患儿,评价2组患儿临床疗效,比较依从性。结果:研究组,痊愈19例,有效21例,无效3例,总有效率为93.1%(40/43),对照组,痊愈8例,有效25例,无效10例,总有效率为76.7%(33/43),组间比较,差异显著,存在统计学意义(P<0.05)。研究组,依从性优良率为88.3%(38/43),对照组为72.1%(31/43),组间有统计学意义(P<0.05)。结论:相比遮盖疗法,阿托品压抑疗法治疗小儿弱视,效果更显著。 【关键词】阿托品压抑疗法;遮盖疗法;小儿弱视 弱视(amblyopia),指眼球并无明显器质性病变,然而,单眼或双眼矫正视力仍<0.8。小儿弱视,若未及时诊治,可加重病情,对患儿健康成长产生不良影响[1]。目前,阿托品压抑疗法和遮盖疗法是治疗小儿弱视的常用方法。在此,我院以86例患儿为对象,经回顾性调查,旨在对比分析阿托品压抑疗法和遮盖疗法在小儿弱视治疗中的效果。现将研究的情况总结如下: 1资料与方法 1.1一般资料 以2014年8月--2016年4月为时间界限,回顾性选择我院收治的86例弱视患儿,根据治疗方式,将其分为2组,设为对照组(n=43)与研究组(n=43)。对照组,24例男患儿,19例女患儿,最小3岁,最大8岁,平均(6.3±0.84)岁。弱视类型:22例屈光参差性,16例屈光不正性,5例斜视性。研究组,25例男患儿,18例女患儿,最小3岁,最大10岁,平均(6.5±0.67)岁。弱视类型:20例屈光参差性,17例屈光不正性,6例斜视性。对临床资料进行比较,研究组与对照组在性别、年龄及弱视类型等方面,虽然并无明显差异(P>0.05),没有统计学意义,但存在可比性。 1.2纳入与排除标准 1.2.1纳入标准 (1)符合《全国儿童弱视斜视预防学组》[2]所制定的关于小儿弱视的诊断标准。(2)为单眼弱视。(3)年龄≤10岁,性别不限。(4)患儿家长自愿参与研究,并签署有知情同意书。 1.2.2排除标准 (1)不愿参与研究的患儿。(2)年龄>10岁的患儿。(3)伴有眼球器质性病变疾病的患儿。(4)临床资料不完整的患儿。 1.3治疗方法 2组患儿,双眼滴入阿托品眼用凝胶,2次/d,3d后,复诊。基于散瞳状态下,进行检影验光,观察屈光状态。弱视眼视力升高到1.0,或者持续用药3个月,弱视眼视力变化不明显,停止用药。(1)对照组:遮盖疗法治疗,操作如下:应用眼罩,遮盖健眼,根据患儿年龄及弱视性质,预先设定遮盖时间。一般情况下,每天需遮盖6h。若视力恢复到0.6及其以上,可缩短遮盖时间,预防遮盖性弱视。以年为单位,定期复诊。(2)研究组:阿托品压抑疗法治疗,操作如下:每天早晨,在健眼滴1滴1%阿托品眼用凝胶。 1.4观察指标及疗效评定标准 1.4.1观察指标 评价2组患儿临床疗效。同时,比较2组患儿治疗依从性,能够积极配合治疗所有时间,或者,实际治疗时间大于所有治疗时间的1/2,表示依从性良好,若实际治疗时间小于所有治疗时间的1/2,表示依从性差。 1.4.2疗效评定标准 根据1996年中华眼科学会[3]制定的疗效评定标准,拟定本研究的疗效评定标准,分为痊愈、有效、无效3个指标:(1)痊愈:矫正视力升高至0.9及其以上。(2)有效:视力提高2行,或2行以上。(3)无效:视力提高1行,或者视力不变,甚至出现视力下降的现象。 1.5统计学处理 本次研究所用到的数据,在EXCEL表格中录入,应用SPSS20.0软件,百分比(%)用作表示计数资料,予以卡方(c2)检查,而()用作表示计量资料,用t进行检验,若统计学有意义,则用“P<0.05”进行表示。 2结果 2.1临床疗效 本研究显示,研究组的总有效率为93.1%,对照组为76.7%,数据分析,有统计学意义(P<0.05)。详见表1。 表1:比较2组患儿的临床疗效【n(%)】
2.2依从性 研究组,43例患儿,38例依从性良好,优良率为88.3%(38/43),对照组,31例依从性良好,优良率为72.1%(31/43),组间比较,差异明显,有统计学意义(c2=8.263,P=0.004)。 3讨论 弱视,是儿童常见疾病,严重危害患儿视功能,若未及时诊治,可加重弱视,甚至失明。其中,根据病因,可将其分为5种类型,即斜视性弱视、屈光参差性弱视、屈光不正性弱视、废用性弱视(形觉剥夺性弱视)、先天性弱视(器质性弱视)。临床上,患者多表现为视力异常、屈光异常、分读困难、固视异常等。诊断时,需将弱视与近视、斜视、屈光不正等疾病鉴别开,以防误诊、漏诊[4]。 遮盖疗法,通过遮盖优势眼,增加弱视眼使用机会。虽然,遮盖疗法,在临床应用较为广泛,但是,该疗法不适合隐性眼球震颤者,会增加震颤幅度,且整体疗效欠佳。阿托品压抑疗法,最先由Worth提出,通过压抑手法,抑制优势眼视力。其中,阿托品,属于新型药物压抑法,视眼涂抹阿托品,抑制健眼,弱视眼被强迫使用,有助于弱视眼视功能正常发育,操作方法简单,便于人们接受。弱视患者,优势眼高空间频率神经元数量不断增多,相对而言,弱视眼偏少,如此压抑干预,促使健眼模糊不清,选择性抑制优势眼高空间频率神经元,促进低空间频率神经元,对弱视眼的发育产生刺激作用,缓解弱视症状。本研究,对照组,传统遮盖疗法治疗,研究组,采用阿托品压抑疗法。结果显示,研究组的总有效率为93.1%,高于对照组的76.7%(P<0.05)。同时,研究组的依从性优良率高于对照组(P<0.05)。 经过本次研究,笔者发现,阿托品压抑疗法,是治疗小儿弱视的有效方法,应用价值高。但是,对于小儿弱视,阿托品压抑疗法治疗中,个别患儿可能出现不良症状,如口干、脸红等,可能与点药后压迫泪囊区不当存在关联,临床上需引起重视,需向家长做好解释工作,详细介绍用药的正确方法及注意事项,避免出现副作用,确保用药安全。 综上,针对小儿弱视,相比而言,阿托品压抑疗法的临床疗效优于遮盖疗法,值得在临床推广使用。 【参考文献】: [1]朱向红. 比较阿托品压抑疗法和遮盖疗法在治疗小儿弱视中的疗效[J]. 中国实用医药,2016,11(14):189-190. [2]洪茶花. 阿托品压抑疗法与遮盖疗法用于治疗小儿弱视的效果比较[J]. 中外医疗,2016,35(28):123-125. [3]王颖,王雪飞. 阿托品压抑疗法和遮盖疗法在治疗小儿弱视中的疗效[J]. 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,2016,16(87):276. [4]邓显峰,朱峰,陈伟,李国保,许玲. 阿托品压抑疗法和遮盖疗法在治疗小儿弱视中的效果观察[J]. 现代生物医学进展,2015,15(22):4345-4347+4209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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